电商直播实训教学安全播出制度


时间:2023年11月07日 点击率:  字体:增大 减小打印 】【 关闭

电商直播实训教学安全播出制度

根据国信办《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信办《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等电商直播的相关法律法规,为了加强电商直播教学全过程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教师开展直播教学活动前,应按照《西昌学院课程教学大纲管理办法》、《西昌学院实验实训教学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制定教学大纲、教学进程计划、教案,经教务科检查审核通过方可执行。

第二条 教学过程中,应在课表指定场所,严格按照教学进程计划进行授课。

第三条 实训室办公室根据实训课表安排开放直播实训室,参加实训的师生应准确填写《实训项目表》,记录参加实训的师生、实训时间、实训项目和实训内容。

第四条 师生要求在非课表时间使用直播实训室,须填写《实训室开放申请表》,经审批获准后实训室办公室根据申请表开放实训室。

第五条 实训过程中,师生应使用自己的深澜账号接入互联网,“谁的账号谁负责”。

第六条 直播实训教师为直播实训教学安全负全责。

第七条 学院通过各种培训、学习和实际操作,要求电商直播实训教学相关人员树立正确的“三观”,并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觉悟。

第八条 学院要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在教育网、新华思政、智慧广电学院等网站学习行业安全和业务知识。

第九条 学院不定期组织应急处置演练,确保在遇到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时,能够反应迅速、指挥有力、调度灵活、防范有效,切实增强安全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助力电子商务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

                               西昌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上一篇:
下一篇:

地址:四川省西昌市安宁镇学府路1号

邮编:615000

网站维护:西昌学院网络信息中心

管理员信箱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

蜀ICP备05008540号 川公网安备51340102000022号 版权所有(c)西昌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