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贵州省2015年度“百千万人才”引进与选拔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6-01-06 15:25 (阅读:)

各院系、各部门: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组织开展贵州省2015年度“百千万人才”引进与选拔相关工作的通知》(黔人领发[2015]18号)文件(附件1)要求,结合我校学科建设和人才队伍需求,现就“百千万人才”引进与选拔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及时报送“百人领军人才”、“千人创新创业人才”引进需求信息。

各部门要认真对照黔人领发[2015]18号文件的要求(附件1),围绕大数据、大健康、大旅游、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新型建筑建材业“五大新兴产业”以及金融业、现代服务业、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等重点领域,结合自身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认真做好学科“百人领军人才”、“千人创新创业人才”的岗位需求、引进人数、攻关方向等的需求计划,将填好的《贵州省2015年度“百人领军人才”“千人创业创新人才”需求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报送至学校人事处人力资源管理科,截止时间:2016年1月12日。

二、继续做好“百人领军人才”和“千人创新创业人才”选拔申报工作。各部门要按照黔人领发[2015]18号文件(附件1)的申报对象、范围、条件要求,继续做好“百人领军人才”和“千人创新创业人才”选拔申报工作,报送材料、程序以及时间如下:

(一)报送材料

1、推荐报告1份。说明百千万人才人选推荐选拔情况以及学校公示情况,请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创新类申报人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贵州省2015年度“百千万人才”评审认定申报书》;

(2)申报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正式聘用(劳动)合同或协议;

(3)申报人近5年来反映本人学术技术水平和成果的论著目录及代表作品原件或复印件,论文被收录和引用情况;

(4)申报人近5年来重要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等;

(5)申报人近5年来拥有的发明专利及反映本人成果转化或项目产生经济社会效益的证明材料;

(6)其他能证明申报人能力和业绩的相关材料。

3、创业类申报人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贵州省2015年度“百千万人才”评审认定申报书》;

(2)申报人与企业所在地政府或园区管委会签订的招商引资(智)合同或协议;

(3)申报人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说明书和专利证书、知识产权证书;

(4)申报人企业工商登记、纳税及创业项目等进展情况;

(5)申报人近5年来反映本人成果转化的相关证明或项目产生经济社会效益的评估报告;

(6)其他能证明申报人能力和业绩的相关材料。

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一式两份。其中:《贵州省2015年度“百千万人才”评审认定申报书》(附件3)双面打印,单独装订。其他材料按先后顺序装订,并制作目录、标注页码。

各部门需对申报人选材料进行细致核查,确认申报人选相关证书、获奖、论文等证明材料真实无误,并确保书面材料与申报书内容一致,申报材料不予退还,请申报人保留底稿,做好备份。

(二)报送程序及时间

1、各部门将申报人相关材料(其中《贵州省2015年度“百千万人才”评审认定申报书》需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报送至学校人事处人力资源管理科,截止时间:2016年3月11日;

2、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人员进行推荐选拔;

3、对获得推荐选拔的人员进行公示;

4、人事处按照相关要求汇总材料制作光盘后上报。

三、联系人:王春炼,联系电话:28609555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贵州省2015年度“百千万人才”引进与选拔相关工作的通知

附件2:贵州省2015年度“百人领军人才”“千人创业创新人才”需求汇总表

附件3:贵州省2015年度“百千万人才”评审认定申报书

附件4:贵州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

附件5:贵州省“百千万人才”评审认定与跟踪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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