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启动遵义医学院新蒲校区教职工公租房部门申请租赁的通知
2016-03-08 16:22 (阅读:)

各院系、各部门: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2016年3月份启动部门申请公租房的租赁工作,现将部门申请教职工公租房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在新蒲校区从事教学、科研、管理的二级院系、部门。

二、申请提交时间:2016年3月8日至2016年3月15日。

三、申请提交地点:各二级单位的租房申请,由分管校领导批示后交国有资产管理处。

四、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各二级单位工作实际情况,对公租房申请进行评估,确定各二级单位最终租赁套数。

五、公租房管理按国家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房租及押金由各二级单位部门经费自行承担;房租按每套每月5元/㎡收取,押金按每套2000元收取。

六、由学校委托国有资产管理处与各二级单位签订《遵义医学院教职工公租房租赁合同》,实行契约管理。

综上,请各二级院系、部门及时提交公租房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轮公租房申请,已提交过申请的二级单位,如无变更,以原申请为准。

特此

遵义医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6年3月8日

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校园1号路(新蒲校区)
          遵义市汇川区大连路201号(大连路校区)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金海岸(珠海校区)

校办电话:0851-28609388  28642444(传真)   本科生招生:0851-28205801  28204791
研究生招生:0851-28643580  成教招生:0851-28609685

官方微信

版权所有?遵义医科大学  黔ICP备06003261号-2 贵公网安备52030002001152号

版权声明 | 隐私声明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