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遵义医学院2015年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
2015-12-24 15:04 (阅读:)

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黔人通(2001)132号)、《关于开展2015年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5]5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2015年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体在职人员(含外出进修学习人员、非编人员)。

二、考核的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年度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年度考核工作。

2、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由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处级干部要接受校级领导、全校处级干部和所在部门职工的测评。

3、以下相关部门组成考核小组实施考核:

(1)党群部门(含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直属机关总支、工会、教师工作部):组长王沁。

(2)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组长郭宇亮。

(3)纪检监察室、审计处、离退休工作处(含关工委):组长赵洪。

(4)学生工作部(处)、招生就业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武装部、团委:组长江波。

(5)教务处、教育教学质量控制中心、实验教学管理中心:组长葛正龙。

(6)科研处、学报编辑部:组长李晓飞。

(7)档案馆、医学与科技学院:组长张盛超。

其他二级部门(含新蒲校区建设指挥部等)的工作人员(非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由部门独立成立考核小组并组织实施。省直单位抽调同步小康驻村干部、“第一书记”人员由所驻村、乡、镇考核。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教学人员的考核侧重其师德师风、教书育人、教学和科研业绩等方面;管理人员的考核侧重其管理水平、服务态度、执行能力等方面;管理兼教学人员的考核侧重其主要工作内容;工勤人员的考核侧重其工作态度、实践操作能力等方面。

四、考核工作程序

1、在编人员填写《贵州省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以下简称年度考核表),非编人员填写《遵义医学院非编人员年度工作情况评鉴表》。

2、考核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听取被考核人自我评鉴并进行量化测评。

3、考核小组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量化测评的结果和平时考核情况,对被考核人作出评议鉴定并提出考核建议等次。处级干部考核建议优秀等次人数的比例应严格控制在全校处级干部总数的15%以内(不“四舍五入”),由组织部汇总后报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审定;部门考核小组建议评为优秀等次人数的比例应严格控制在本组非处级干部总人数的15%以内(各部门实际参加考核人数超过7人的不“四舍五入”),报人事处初步审核、汇总后报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4、对考核优秀等次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5、各考核小组将考核等次通知本人,并组织被考核人对个人考核等次签署意见。外出进修学习人员按 “合格”等次对待;本年度已获正式批文的引进、公招的新进人员参加考核,研究生执行“合格”、“不合格”等次,本科生按“不定等次”对待。本年度调入的人员按学校在编人员正常考核。

6、后勤管理处、基础医学院、实验动物中心、图书馆、贵州省基础药理重点实验室、党委(行政)办公室、保卫处的非编人员单独进行考核(建议评为优秀等次人数的比例严格控制在本组非编职工总人数的15%以内),其他二级部门的非编人员纳入在编人员考核基数进行考核。

7、若工作人员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议,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在7日内提出复议意见,经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组长核准后书面通知本人;如被考核者对复议结果仍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或同级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诉。

五、时间安排

各考核小组要根据黔人社厅通[2015]535号文件(《关于开展2015年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和本通知精神组织实施。各部门自行下载《贵州省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遵义医学院非编人员年度工作情况评鉴表》,及时组织考核,于1月11日之前将考核结果汇总后(在编人员附件2、4,非在编人员附件2、5)报至人事处;处级干部的部门测评得分情况交组织部。考核手册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六、校本部、珠海校区(含五附院)、附属医院、口腔医院工作和编制关系交叉的人员(非处级干部),由工作所在单位考核,评优比例按规定严格控制。

联系电话:28609555(王春炼)

二0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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