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编制2016年经费预算的通知
2016-01-19 21:23 (阅读:)

各单位、各部门:

为做好2016年度经费预算编制工作,逐步推进我校预算管理体制改革,促进预算管理与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以及教学管理的有机结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遵义医学院预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2016年预算编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预算编制原则

1、进一步深入贯彻 “强化预算,调整结构,开源节流”的理财指导思想。

2、实行综合预算,预算安排统筹考虑财政预算内外资金。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要求,按规定统一安排支出,实行以收支统管为基础的财务管理模式,按照预算年度所有因素和事项的轻重缓急程度测算支出需求。

3、收支平衡预算。预算编制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既要体现部门的实际需要,又要考虑财力的可能。

4、保证重点,兼顾一般原则。在预算安排时,首先保证人员经费、教学经费等教学基本运行费后,再安排设备购置、基本建设等专项支出,保证收支平衡,不做赤字预算。

二、编报说明和要求

1、请各部门领导对预算编制工作应予以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要经过反复调查、充分论证,集体决策等必要环节,以保证预算结果的科学性和完整性,并安排熟悉预算编制、认真负责的同志做好本次财务预算编制及申报工作。对预算编制工作不认真对待、敷衍了事,以致出现预算项目错报、漏报以及申报金额有误等问题的,由部门自行负责。

2、经费预算的编制原则上以处级为单位,采用统一的格式,同时报送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各一份。书面材料必须经部门第一负责人签字,加盖本部门公章,并经分管校领导签字后报财务处。

3、各部门2016年经费预算申报表中所列的明细项目应该清晰、明了,尽可能到最底层,并且明细项目中禁止出现其他等模糊类项。具体可参照2015年部门经费项目(可增加或减少),所列的明细项目不便于理解的,应该有必要的备注说明。

4、申报表中必须详细列出项目预算金额的编制依据和测算过程,即每个明细项目的申报金额必须有充分、可靠的文字、数字材料作为支撑,由于表格的空间有限,在表格中不便于对项目申报金额作出说明的可以另列附件。

5、报送时间:2016年3月11日前,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请交财务处周林,联系电话:13595267948,电子文档另可发送到邮箱:963162883@qq.com

6、需提交给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的预算,请各部门于2016年3月4日前把相关材料报给归口管理职能部门,以便各职能部门汇总后按时报送财务处。(如设备购置费、实验材料费、办公费等报设备处;学生活动费报学生工作部;师资和职工进修培训费报人事处;维修费等报后勤管理处等)

7、资料下载:请在遵义医学院财务处网页“资料下载”专栏,下载“遵义医学院2016年部门经费预算申报表”。

财务处

201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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