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遵义医学院珠海校区2016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6-06-02 15:03 (阅读:)

因工作需要,经校区研究决定,现就2016年招聘工作人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岗位类型

学历学位要求

专业要求

其他条件要求

拟招聘人数

辅导员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不限

中共党员

5

二、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我校区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应聘职位需要的有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6.身体健康,符合应聘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应聘职位要求的其它资格和条件。

三、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任人唯贤;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按需设岗、按岗招聘。

四、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2013年以来招考的公务员(含选调生);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网上报名

报名需提交《遵义医学院珠海校区招聘报名表》、个人基本简历、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发送到遵义医学院珠海校区招聘邮箱zuzhirenshiban@163.com;集中收取材料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8日下午15:00。

六、资格审查

由遵义医学院珠海校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并回复。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本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未达到3:1比例的,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

七、现场确认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于2016年6月12日至13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在遵义医学院珠海校区组织人事办公室(行政大楼509室)进行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和领取准考证。

现场确认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

(1)个人简历;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国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经国家教育部认可院校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4)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应聘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的由人事部门出具证明,其他单位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

(5)单位或学校出具的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供以上相关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八、考核内容、时间和地点

1.笔试

(1)笔试总分为100分,内容含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时事政治及公共基础知识等。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安排:

2016年6月14日下午15:00—17:0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身份证明和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将在2016年6月14日在遵义医学院珠海校区校园网上公布。

2.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该职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同一职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单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该职位参加面试人员数达不到1:3比例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所有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平均分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1)面试由综合面试(占面试总成绩70%)和实践能力考核(占面试总成绩30%)两项构成,分数以100分制计算。综合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语言表述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实际应变能力、举止仪表及对报考职位的适应性等。实践能力考核由校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考核内容根据部门情况可以包括:业务处理能力、办公自动化操作能力、公文写作水平等。

综合面试时间:2016年6月15日上午8:30—11:30。

(2)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的,不进入体检环节。

(3)面试地点:综合面试地点在遵义医学院珠海校区行政大楼508室;实践能力考核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环节。

总成绩和是否进入体检环节的结果将在遵义医学院珠海校区校园网站上公布。

九、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到低和考核综合意见按单个职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职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根据该职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黔人发〔2005〕4号)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十、公布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遵义医学院珠海校区校园网公布。

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暂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符合聘用标准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十二、纪律说明

(一)校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聘工作,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二)校区组织人事办公室联系电话:0756-7623201 /0756-7623322

校区纪委监督电话:0756-7623316

十三、未尽事宜由遵义医学院珠海校区研究确定

附件:遵义医学院珠海校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遵义医学院珠海校区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日

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校园1号路(新蒲校区)
          遵义市汇川区大连路201号(大连路校区)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金海岸(珠海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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