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根据贵州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16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黔人领发﹝2016﹞10号)要求,为认真做好我校2016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人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原则
“西部之光”访问学者学习研修期限为1年。各部门要按照“向基层一线倾斜”和“按需培养”原则,重点考虑推荐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和青年科研骨干,以园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及人才基地、人才团队中的现有人才为主,严格控制担任主要行政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选派数量。
二、基本条件
推荐对象应为重点培养的青年科研骨干人才,并具备以下条件: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有长期扎根艰苦地区、服务西部发展的精神;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原则上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对有发展潜力、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业务骨干,也可作推荐人选。
三、推荐工作程序
“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的选派工作实行差额推荐。由个人提出申请,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审核推荐,学校组织部会同科研处等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并共同研究确定人选。未作为2016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人选的推荐人选,同等条件可优先作为2016年“甲秀之光”访问学者人选。
四、有关要求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结合我校实际需求及拟申请“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相关人员的具体情况,切实做好2016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人选推荐工作。
2.由于此通知学校今天(6日)刚收到,时间紧,请各基层负责人抓紧通知本部门有关人员上网查看通知,于4月8日下午16:00前将2016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申请表(含电子版),以及申请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及有关材料(复印件,A4纸版面)报到组织部人才科。
联 系 人:吴双双
联系电话:28643510
电子邮箱:498199681@qq.com
附:1、“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申请表
2、“西部之光” 访问学者推荐人选汇总表
组织部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