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校区、各二级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价机制,实现职称工作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6】237号)文件精神及《贵州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规则》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工作的实际,决定开展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的调整充实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我校在职在编获得副高以上任职资格,或到校工作满两年、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专家库入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恪守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
2、熟悉国家、省及我校职称改革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履行评审工作职责,有参加评审工作的时间和精力;
3、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精通本专业领域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明确、稳定的专业方向和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学术造诣深厚,在同行专家中有较高的知名度,为群众所公认,是本专业的学术骨干力量;
4、本次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推荐实行分级建库的原则,有省级高级专家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和学校副教授评审委员会专家库,评审委员会专家库由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在编专家组成;
(1)省级专家库入选标准:获得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并聘任2年以上;
(2)副教授专家库入选标准:获得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并聘任5年以上;或具有博士学历、到校工作满2年以上;
5、本次推荐专家库数量不限,凡符合条件均可申报。
三、推荐程序
1、按照自愿申请的原则:申请人参照专家库入选条件如实填写《遵义医学院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入选专家情况登记表》(附件1);
2、申请人将专家库入选情况登记表交到二级院系,院系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审查后签署意见;
3、各院系审查结束后,将《遵义医学院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入选人员汇总表》(附件2)及其申请人的其他申请材料于2016年6月17日之前报人事处专业技术管理科;
4、人事处汇总申报情况后,报学校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最后入选专家库的由学校呈文上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
完善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工作是深化职称改革的重要内容,专家库建设的客观性、权威性、公正性、科学性、代表性直接影响职称评审工作质量,各院系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要以高度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态度,按照条件要求,切实做好专家库人选的推荐工作。
未尽事宜,请与学校人事处专业技术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 姚 亮 冉晓丽
联系电话:28609666 28643423
遵义医学院人事处
2016年6月2日
附件1:《遵义医学院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入选专家情况登记表》
附件2:《遵义医学院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入选人员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