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遴选2016年度以色列有关奖学金留学候选人的通知
2016-05-25 16:51 (阅读:)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遴选2016年度以色列有关奖学金留学候选人的通知》,国家留学基金委2016年将选派学生、学者赴以色列留学,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一)与以色列高等教育委员会合作奖学金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12-24个月

2.选派专业:详见项目简章

3.资助内容:以方为硕士研究生提供半额至全额学费及每年至少12000谢克尔住宿费,学费不足部分由学生自理;国家留学基金为硕士研究生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

(二)与以色列希伯来大学合作奖学金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48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12-24个月

博士后:留学期限为12-24个月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2.选派专业:不限

3.资助内容: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希伯来大学免除学费和研究材料费,并提供每月至少600美元的补贴。

(三)与以色列理工学院合作奖学金: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48个月

博士后:留学期限为12-24个月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2.选派专业:不限

3.资助内容: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以色列理工学院免除学费及板凳费,并为博士研究生提供每月600美元补贴,为博士后、访问学者提供每月700美元补贴。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博士研究生及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还应符合《201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博士后及访问学者还应符合《2016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

三、申报程序

(一)被推荐人员按外方规定和要求及时对外联系,获取外方入学通知或邀请信。

(二)网上申报:

1.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网上申报并按时向对外合作与交流处提交申报材料。

2.以色列高等教育委员会合作奖学金硕士研究生项目、以色列希伯来大学合作奖学金及以色列理工学院合作奖学金申请人请于2016年6月20日-3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对外合作与交流处提交二级部门领导签字的申请书,以及申报材料的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

四、派出管理:

1.派出时间根据外方录取通知确定,一般为当年9-10月。

2.被录取人员应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等手续后派出。

3.派出后应遵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规定。

五、受理工作

受理时间:2016年6月3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地点:遵义医学院新蒲校区行政楼422

联系人:吴珊珊

联系方式:28643569

对外合作与交流处

2016年5月25日

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校园1号路(新蒲校区)
          遵义市汇川区大连路201号(大连路校区)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金海岸(珠海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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