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医院办发〔2016〕5号
遵义医学院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规范对外交流工作备案的通知
各院系、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和促进学校对外交流活动,加强学校对外交流工作,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对外交往,提高学校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有关备案事项通知如下:
各二级院系、行政、教辅部门自行组织的对外交流活动,包括邀请校外人事来访讲学或交流,举办或承办会议、比赛,出访其他学校,参加国际国内会议等活动,须填写《遵义医学院对外交流活动备案表》并交学校对外合作与交流处备案。
附件:遵义医学院对外交流活动备案表
遵义医学院办公室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