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通知
2016-11-03 17:26 (阅读:)

各基层党委(总支)、党群各部门: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16年10月24日至27日在北京举行。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习近平就《准则(讨论稿)》和《条例(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为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把全校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的思想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用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发展。现就学校开展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专题学习和宣传贯彻活动通知如下:

一、学习宣传内容

1、《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

2、《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3、《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4、《人民日报》、“新华网”等主流媒体相关解读和评论文章

二、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全国的重要政治任务。各基层党委(总支)、党群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的重要意义,深刻领会六中全会的精神实质,重点是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与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联系起来,要把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全党理论武装工作的重点任务,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定周密学习计划和方案,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全面准确掌握全会精神。

2、加强学习。全校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学习,把全会精神传达到每个组织、每个支部、每个党员,并通过专题学习、座谈讨论等多种形式,认真研读原文,深刻领会、全面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切实把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各基层党委(总支)、党群各部门负责人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学习、带头宣讲全会精神;各基层党委(总支)也可根据自身情况邀请学校讲师团成员到部门宣讲全会精神;在开展学习活动时,要注意新闻资料(新闻稿、照片等)的收集,及时报送学校宣传部。

3、重在落实。以只争朝夕的精神抓好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各基层党委、各党总支、党群各部门要将学习活动与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结合起来,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促进学校发展和干事创业的实际能力,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在学校营造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的浓厚氛围。要以学习贯彻落实全会精神为动力,毫不放松地抓好当前各项工作。

4、认真总结。以各基层党委(总支)为单位做好相关学习活动的记录与总结工作,自行保存备查。

学校党委宣传部

2016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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