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6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2016-09-13 16:18 (阅读:)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党群各部门:

2016年中秋国庆临近,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精神,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现将2016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提出如下纪律要求:

一、节日期间严禁违规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茶叶、花卉、水果等节礼;严禁违规滥发津补贴、奖金、实物和各类购物卡、代金劵等;严禁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加强公车使用管理,在节假日期间,除因工作使用的公务用车外,其他公务用车必须在规定地点停放和封存,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严禁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财物、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二、各单位的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遵守、严格执行,在加强自律的同时管好家属、子女及身边的工作人员,确保将上级有关精神落到实处。

三、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做到早提醒、早预防,坚决防止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四、节日期间,学校纪委将加强对节日期间纠正“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行为,动辄则咎,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问题,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并严格追究责任;对顶风违纪、我行我素,将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及其领导的主体责任,并从严处理。

中共遵义医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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