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批公租房中签教职工: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现就第四批教职工公租房签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签订合同时间:2016年9月19日至2016年9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二、签订合同对象:第四批公租房中签教职工。
三、签订合同地点:国有资产管理处会议室(新蒲校区行政楼五楼501室)。
四、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签订租赁合同,领取住房钥匙。
五、房租4元/平方米/月、履约保证金2000元/户,房号最后一位是单号的公租房建筑面积为57.10平方分米,月租金标准228.4元;最后一位是双号的公租房建筑面积为59.27平方米,月租金标准237.08元。2016年10月1日起,从个人工资中按月扣缴租金,履约保证金分别从10月份、11月份工资中,分两次扣缴。
六、个人协商互换公租房的,在签订合同前,需提交《自愿互换教师公租房的申请》,签订合同后不能私下调换公租房。每位公租房中签人仅能互换一次公租房。
综上,逾期或携带资料不全,视为本人自动放弃第四批中签公租房。
特此
附件:自愿互换教师公租房的申请
遵义医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