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遵义医学院关于启动第四批公租房租赁申请的通知
2016-07-01 10:41 (阅读:)

各位教职工: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遵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新蒲校区教职工公租房(以下简称公租房)的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启动第四批公租房租赁申请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在遵义医学院新蒲校区从事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的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申请提交时间: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7月15日止。

三、申请提交方式及地点: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因工作所需租赁公租房,须向所在二级部门提出申请,经二级部门领导批示后交国有资产管理处。

四、国有资产管理处对教职工申请公租房的情况进行汇总、审核,并在国有资产管理处网页上进行公示,同时组织符合条件的教职工抽签选房,抽签具体安排如下:

(一)抽签时间:2016年9月5日(星期一)上午9:30。

(二)抽签地点:新蒲校区行政楼一楼多功能厅会议室。

(三)请各位教职工携带身份证原件,提前30分钟入场签到,确认身份,因公务不能到场抽签的,必须委托本校教职工携带《遵义医学院个人租赁教职工公租房抽签委托书》(附件2)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参加抽签。

五、公租房管理按国家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房租及押金从教职工工资中扣除;房租按每套每月4元/㎡收取(公租房建筑面积分别为57.10㎡和59.27㎡),押金按每套2000元收取。

六、由学校委托国有资产管理处与申请租赁教职工签订《遵义医学院教职工公租房租赁合同》,实行契约管理。

综上,请符合条件的教职工按时提交公租房申请并参加抽签选房,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轮公租房申请。由于学校现有公租房的房源有限,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前提下,学校将尽力满足教职工对公租房的实际需求。

特此

附件:1.遵义医学院新蒲校区在编在岗教职工公租房申请表

2.遵义医学院个人租赁教职工公租房抽签委托书

遵义医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6年7月1日

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校园1号路(新蒲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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