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遵义医学院职工住房公积金调整公示
2016-09-22 14:34 (阅读:)

根据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省直财政负担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交的通知》(黔建保通[2016]267号)文件要求,2015年、2016年我校职工住房公积金已作相应调整,本次调整为一次性补缴2015年1月至2016年6月财政负担部分和个人缴交部分,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16年9月22日至2016年9月30日,公示地点:遵义医学院新蒲校区行政楼一楼大厅。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国有资产管理处房产管理科,联系人:唐瑜敏,联系电话:28643549。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6年9月22日

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校园1号路(新蒲校区)
          遵义市汇川区大连路201号(大连路校区)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金海岸(珠海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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