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实行委托银行代扣学生学费的通知
2016-08-26 10:03 (阅读:)

各位同学:

为做好2016年秋季学生收费工作,简化学生缴费手续,财务处拟从2016-2017学年度开始,对2016级新生、在校老生学费实行委托银行代扣方式收取,现就办理该项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级新生、在校老生请于9月4日之前将所需缴纳学杂费存于学校统一办理的农行卡上,由农业银行遵义汇川支行统一代扣。由于银行卡每年收取银行卡年费10元,且扣款后账户余额最低不能少于1元,请每位同学至少多存11元钱(多存的钱不属于学校收费,代扣学杂费不产生任何费用),以免因金额不足,银行无法代扣而影响报到注册。

二、各位同学可以登录遵义医学院财务处主页(http://finance.zmc.edu.cn)上的学生收费查询系统,查询自己所欠费用(用户编号和用户密码都为学号)。应缴住宿费与自己所住宿舍或公寓标准不一致的,请到宿管中心(新蒲校区4号楼一单元宿管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8642503、大连路校区明德公寓2楼宿管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28609258)核查后到财务处收费管理科(新蒲校区行政楼一楼财务处办公室、大连路校区行政楼一楼财务处办公室)更正。

三、请有生源地贷款的同学,不要将生活费存于银行卡上,以免因为学生生源地贷款还未到学校账户而将这部分同学银行卡上的生活费作为学杂费扣除。非生源地贷款的同学请及时足额将应缴学杂费存于银行卡上。

四、已缴清学费的,稍后由财务处收费管理科统一打印学杂费收据分发至各学院,请学生到所在学院领取收据。收据既是学生缴费的唯一凭证,也是学生学杂费结算、退费的依据,请同学们务必妥善保管。

五、请各位同学务必妥善保管银行卡,该银行卡作为在校期间同学们各类收付款的个人账户十分重要,银行卡如有遗失,请持身份证及时到遵义市内农业银行各个营业网点办理同号补卡(即所补新卡与原卡号一致),如若办理补卡后与原卡号不一致的,请及时到学校财务处收费管理科登记备案。

遵义医学院财务处

201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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