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关于将医学等五个学科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授予遵义医学院的批复》(黔人社厅通[2013]375号)、《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高校和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黔教师发[2016]19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职称工作实际,现就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及工作程序
(一)时间安排
今年,我校职称评审工作分两步走:
1、教授职务及无自主评审权的副教授职务推评工作
按照省厅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我校将在2016年9月底完成教授职务及无自主评审权副教授职务推评工作,推评会将在10月上旬完成,10月中旬完成申报材料上报工作.
2、具有自主评审权的副教授职务及讲师职务评审工作
今年12月底完成自主评审副教授职务及讲师职务评审工作。在11月底组建完成我校副教授职务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及各学科专业评议组报省人社厅备案。
(二)工作程序
1、严格评审工作程序,确保评审工作质量
(1)职能部门组织专人按照学科专业分类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提交各学科组专家进行评议。
(2)对初审结果进行汇总,将副教授申报人员代表作进行盲评或函评,代表论文函评结果作为学科组专家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邀请相关专业专家组成医学、生物化学、思政、体育、外语5个学科专家组对符合政策性审查的申报人员予以学术水平评议,评审专家主要由学校获得四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及校外聘请专家组成。
(3)学科组评议结果交学校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审议确认。高评委成员主要由学校领导、省厅职能部门领导、各学科组组长副组长组成。我校高评委评议结果公示后上报省人社厅审批行文。
2、2016职称评审工作的具体安排
(1)提高院系、教研室在职称申报过程中的话语权。职工在申报职称时,必须出具由教研室主任及二级部门领导签署意见的综合推荐报告(见附件八),学校职能部门方受理申报材料。
(2)由于我校已经完成第二轮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按照事改工作精神:各二级部门在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时,应结合学校下发的部门各级别岗位编制使用情况(见附件十一)及学科专业人才队伍现状推荐本部门职工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取得资格后聘任时如本部门已无空岗聘任,可按照《遵义医学院专业技术岗位借岗聘任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向学校提出借岗聘任要求。
二、评审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
1、进一步做好高层次人才、高学历人才和引进人才的职称申报工作。
2、为维护职称工作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公正性,今年在做好职称工作“三公开”(申报材料、初审结果、评审结果)的基础上,全面推行申报人、推荐单位承诺制度,申报人要对自己申报的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签署承诺书,推荐单位要对所推荐人员的申报资料的真实性签署承诺书。
3、要加大职称工作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力度,加强申报人员《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附件四)教学评价积分的审核工作,切实落实把教书育人、立德树人的工作实绩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并对长期在一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给予倾斜。
申报人在优先完成《遵义医学院高教系列教学工作量折算审核表》(见附件十)后,再到教务管理部门完成《贵州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见附件二)中的“活页”及《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附件四)的审核盖章工作。
4、按照学校职称评审专家委员会专家意见及学校领导指示精神,在今年的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及自主评审副教授职务工作中,如下事项提请申报人员注意:
1)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必须具备担任兼职辅导员及班主任经历(由学工部统一出具文件复印件或证明);
2)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任现职来必须主持或参与(取前3名)省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参与国家级课题(取前5名)1项或主持厅级(校级)科研项目1项;申报教授任职资格,任现职来必须主持省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人文社科类教师主持完成地厅级科研项目2项以上);
3)45岁以下教师未获得硕士学位不得申报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已获得研究生录取通知或在读硕士可先申请评审副高级以上任职资格,取得资格后不予聘任,待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后结合岗位要求再予以聘任;
4)代表论文查重工作:所有职称申报人员在9月7日前必须提供由个人指定的1-2篇代表论文(申报高级职务提供2篇,申报中级职务1篇,抹掉单位及个人信息,PDF格式)并填写打印好《遵义医学院职称评审学术代表论文审查表》(附件九)一式一份交学校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由学校组织专业机构进行论文查重工作,查询结果按照《学术期刊论文不端行为的界定标准》由查询系统自动生成,凡查询结果被认定为有学术不端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得推荐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并提请学校学术委员会讨论处理。
5)业绩材料自查工作:按照省厅文件精神,申报人提供的所有论文论著需由个人自行提交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权威期刊查询网站的期刊查询信息,并提供论文材料目录(包含期刊名称、论文标题、出版刊次等信息)交学校图书馆查新站出具检索报告。上述申报人自行查询的期刊查询信息打印件及学校图书馆查新站出具的检索报告与论文原件作为支撑材料一并上交省厅评审。
6 )申报教授职务的人员在9月15日前需指定一篇代表论文或论著(抹掉单位及个人信息,PDF格式)电子版交学校人事处专技科,统一上报省教育厅,参加网络匿名评审。
三、我校职称申报工作具体安排
1、申报材料发放时间:2016年8月31日—9月2日。(相关材料均由申报人自行在网上下载并打印装订后上交)
2、申报材料上报时间:
2016年9月12日—9月16日,逾期不再接收材料(申报实验系列、教授职务及无自主评审权副教授职务)。
2016年11月21日—11月25日(申报具有自主评审权副教授及讲师职务)
(社科研究、图书资料、档案、经济等系列申报人员请直接与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确认材料上报时间)
3、校职称推评委员会评审时间暂定为2016年10月8日。
4、为提高我校申报材料的质量,定于2016年8月30日(周二)晚7:00- - 10:00在新蒲校区行政楼一楼108室举行职称申报工作培训会(珠海校区职工通网络视频同步参加,今后职称相关工作通知将统一在学校职工群予以发布,职工群号:272061402,未加入该群的职工请及时加入),将邀请我校曾参加高评委的专家现场进行辅导。相关工作人员将就新情况下材料准备及如何规范申报材料作统一讲解。凡2016年晋升职称人员均需参加,请参会人员将相关申报材料打印一份带至培训现场。
5、未尽事宜,请与学校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
联系电话:28609666 28643423
联系人:姚亮 冉晓丽
图书馆查新站联系电话:28609350
相关附件材料:
1、附件一:2016年遵义医学院职称评审材料规范要求
2、附件二:贵州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3、附件三:贵州省申报评审高校、中专教师职务和实验技术人员职务任职资格基本条件审查表(不改变格式,A3纸打印)
4、附件四: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5、附件五:个人承诺书
6、附件六:遵义医学院继续教育学时统计表
7、附件七: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授予与管理办法
8、附件八:教研室主任推荐报告模板
9、附件九:遵义医学院职称评审学术代表论文审查表
10、附件十:遵义医学院高教系列教学工作量折算审核表
11、附件十一:遵义医学院二级部门专业技术岗位编制使用情况一览表
遵义医学院人事处
201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