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贵州省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黔府办函[2016]98号)文件精神,推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升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建立贵州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导师库的通知》(黔教高发[2016]261号)要求,我校进行导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导师库的目的
依托一批具有创新创业经验和社会责任感的成功企业家、管理咨询的行业专家和高校专家,建立贵州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队伍,帮助大学生树立创新创业理念,培养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指导大学生的创新创业实践,提供创新创业服务,促进高校与企业、科研院所、投资机构的全面对接与有机互动,推动高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二、导师类型
导师类型分为:创新教育导师、创业教育导师,每位教师限报其中一类。
三、导师的选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富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愿意贡献时间、精力、智慧和经验,愿意提携帮助和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愿意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公益性服务。
(三)熟悉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熟悉企业管理、市场运作、技术创新,对科技、经济、市场发展有预判能力。
(四)具有较强的专业基础和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能配合学校工作安排。
(五)具有企业经营管理经验,在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创新创业培训、创办或管理企业等方面有丰富经验或专业特长,以及有资金、技术、市场等资源的投融资机构和管理咨询机构的资深专家。
(六)创新教育导师,须有创新意识和能力;获发明专利授权或科技奖励,发表专业领域创新成果论文或专著、指导学生获省级及以上竞赛奖励等;有指导大学生创新活动经验;
(七)创业教育导师,须有自主创业经验或2年以上行业企业工作经验;熟悉产业政策、企业经营和市场规则;有指导大学生创业活动经验。
四、导师工作职责
(一)参加全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和咨询活动。
(二)参加全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类竞赛评审活动。
(三)参加全省创新创业教育宣讲和师资培训活动。
(四)参加全省创新创业教育研究和调研活动。
(五)应邀参加学校创新创业课程讲授、论坛讲座、实践辅导等活动。
(六)完成委托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五、导师管理
(一)导师遴选
本校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人选进入贵州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导师库。入选导师首聘期限为2年,由省教育厅颁发聘书。
(二)导师考核
入选导师实行年度考核制度,每年由推荐学校考核,省教育厅定期遴选金牌导师。对导师库实行动态管理,每2年进行一次更新,由各高校提出增补、变动意见,期满通过考核者续聘。
(三)导师共享
导师信息除电话号码和身份证号等个人隐私信息外,其余信息将公开,供高校查询使用。根据我校自身教育教学或项目评审等需要,遴选、聘请、聘任从事本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导师,促进校际之间和省教育行政部门处室、单位之间的资源共建共享。
六、申报具体事项
(一)申报要求
本次遴选的创新教育导师和创业教育导师涵盖不同学科、专业和类别。择优申报至贵州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库,申报人员可以是在职教师,也可以是离退休教师或校外聘任导师。
(二)时间安排
2016年10月23日17时前填写完毕《贵州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导师信息采集表》(附件1)和《贵州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导师推荐表》(附件2)发至zmcemc@163.com,导师填报的个人信息中,除电话号码和身份证号等个人隐私信息外,其余信息将进行公开。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实验教学管理中心 卢阳
联系电话:28643623、18311521175
电子邮箱:zmcemc@163.com
附件:1.贵州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导师信息采集表
2.贵州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导师推荐表
实验教学管理中心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