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执行、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深入解决“四风”突出问题有关规定》的通知(教党[2014]18号)相关精神,规范我校新闻稿件撰写、报送工作,以此推进我校校内新闻宣传工作的制度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校内舆论氛围,特拟定新闻宣传稿件撰写、报送相关事宜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1、真实性要求。新闻稿件的内容要依据事实情况,真实可靠,不能凭空杜撰,引用的领导讲话或者其他文字材料内容一定要依据原稿。
2、及时性要求。新闻稿件的撰写和报送要及时,不拖延,做到不超过三天(事件发生当天算起3日内,包括周六、周日也应计算在内)撰写并报送。特别提醒:节假日如有稿件需要发布,在发送邮件到指定邮箱后,应电话告知党委宣传部的工作人员,以免延误时间。
3、可读性要求。要多宣传学校办学成果、发展成就、优秀师生典型事迹,减少对学校领导参加公务活动的宣传报道。在撰写新闻稿件时要符合新闻稿件写作规范,要严格控制新闻稿的数量,提高新闻稿件的质量,部门负责人要对本部门的新闻稿件数量和质量做统一的把关和修改。
4、文字部分。按照中央精神,避免在新闻稿中出现“大话、空话、套话、假话”,尽量体现“好文风”的基本要求,即:“短、实、新、准、活”。一般事件应一事一报,连续性、系列性的活动不用分开报送,应待全部活动结束后综合报送。凡需发布在校园网首页的新闻稿都需标注清楚“撰稿、摄影”。新闻稿件须经由本部门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再报送。
5、照片部分。新闻稿件的照片应清晰明亮,像素不能过低,尽量不要用手机拍照;拍照时应注意人物的姿势和神态的选择;照片中不要出现鲜花和水果等无关物品;照片以文字说明或用阿拉伯数字标注清楚顺序,保存为jpg格式文件,不要粘贴在word文档内。同一新闻稿件的文字部分和照片部分应压缩至一个文件包,通过QQ或以邮件形式发送。文件包标题格式:报送单位名称+新闻稿标题。
6、新闻稿件报送联系电话为8609622,地址为行政楼五楼党委宣传部,报送邮箱为81600126@qq.com。
党委宣传部
201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