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教职工公租房入住相关工作的通知
2014-11-07 15:46 (阅读:)

学校各部门、单位的相关教职工:

为解决学校部分教职工的临时居住困难问题,经学校研究决定根据《遵义医学院新蒲校区教职工公租房的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开展新蒲校区第一批教职工公租房入住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14年11月10日至2014年11月14日。

二、申请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普通教职工公租房。

1、优先保证未分配到住房的博士入住,可一人申请一套普通教职工公租房;

2、本校在编在岗青年单身教职工可二人申请一套普通教职工公租房;

3、在本市无房产的在编在岗的学校高层次人才(教授)可一人或二人申请一套普通教职工公租房;

4、特聘人员可一人分配一套特聘人员公租房。

三、 提交资料

1、申请租赁普通教职工公租房的教职工应如实填写《教职工公租房租赁申请表》;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青年单身教职工需提供本市无房产证明和个人单身证明。

2、特聘人员公租房的分配由学校特聘人员主管部门将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国有资产管理处,并提出特聘人员公租房的分配要求。

3、教职工公租房申请人,请务必在2014年11月14日下午5点之前将《教职工公租房租赁申请表》及相关资料交至国有资产管理处。

四、初审、公示

国有资产管理处在受理普通教职工公租房申请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填报的个人信息逐一核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校园网上予以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教职工按学校规定办理入住手续。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8609387

联系人:肖伟、唐瑜敏

附件:《教职工公租房租赁申请表》

遵义医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4年11月7日

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校园1号路(新蒲校区)
          遵义市汇川区大连路201号(大连路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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