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系):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度贵州省“百千万人才”引进与选拔工作的通知》(黔人领发[2014]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学科建设和人才队伍需要,现就“百千万人才”引进与选报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及时报送“百人领军人才”、“千人创新创业人才”引进需求信息。
各部门要认真对照黔人领发﹝2014﹞9号文件的要求(附件1),围绕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电子信息(大数据)、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结合自身学科建设和人才队伍需要,认真做好学科“百人领军人才”、“千人创新创业人才”的岗位需求、引进人数、攻关方向等的需求计划,并于2014年11月12日前将填写好的《2014年度贵州省“百人领军人才”、“千人创新创业人才”需求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一并报学校人事处人力资源管理科。
二、继续做好“百人领军人才”、“千人创新创业人才”申报选拔工作。部门要按照黔人领发﹝2014﹞9号文件规定(附件1)的申报对象、范围、条件要求,继续做好“百人领军人才”和“千人创新创业人才”申报选拔工作,报送材料、程序以及时间如下:
(一)报送材料
1、推荐报告1份。说明百千万人才人选推荐选拔情况以及学校公示情况,请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创新类申报人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1)《贵州省“百千万人才”评审认定申报书》;(2)申报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正式聘用(劳动)合同或协议;(3)申报人近5年来反映本人学术技术水平和成果的论著目录及代表作品原件或复印件,论文被收录和引用情况;(4)申报人近5年来重要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等;(5)申报人近5年来拥有的发明专利及反映本人成果转化或项目产生经济社会效益的证明材料;(6)其他能证明申报人能力和业绩的相关材料。
3、创业类申报人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1)《贵州省“百千万人才”评审认定申报书》;(2)申报人与企业所在地政府或园区管委会签订的招商引资(智)合同或协议;(3)申报人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说明书和专利证书、知识产权证书;(4)申报人企业工商登记、纳税及创业项目等进展情况;(5)申报人近5年来反映本人成果转化的相关证明或项目产生经济社会效益的评估报告;(6)其他能证明申报人能力和业绩的相关材料。
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一式两份。其中:《贵州省“百千万人才”评审认定申报书》双面打印,单独装订;其他材料按先后顺序装订,并制作目录、标注页码。
各部门需对申报人选材料进行细致核查,确认申报人选相关证书、获奖、论文等证明材料真实无误,并确保书面材料与申报书内容一致,申报材料不予退还,请申报人员保留底稿,做好备份。
(二)报送程序及时间
1、各部门将申报人的《贵州省“百千万人才”评审认定申报书》(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于2014年11月21日前报学校人事处人力资源管理科汇总。
2、学校人事处组织相关专家对各部门申报人员进行推荐选拔。
3、学校对经推荐选拔后的申报人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4、各学科按照本通知中“报送材料”条款相关要求,于2014年12月12日前将学校推荐选拔的申报人材料报人事处人力资源管理科汇总后统一上报。
三、联系人:程珊、李捷 ,联系电话:8609555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度贵州省“百千万人才”引进与选拔工作的通知》(黔人领发[2014]9号)
附件2:2014年度贵州省“百人领军人才”、“千人创新创业人才”需求汇总表》
附件3:《贵州省“百千万人才”评审认定申报书》
附件4:《贵州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
附件5:《贵州省“百千万人才”评审认定与跟踪考核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