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遵义医学院关于编制2015年部门经费预算的通知
2015-03-10 16:01 (阅读:)

各院系、各部门:

为做好2015年的预算编制工作,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遵义医学院预算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预算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各部门在编制2015年经费预算时应围绕学校工作重点,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并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制度规定,经严格测算2015年经费需求情况后合理编制预算。学校将会进一步强化预算编审责任,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提高预算执行率,确保各项事业正常运转和健康发展。

二、编报说明和要求

1.各部门在编制经费预算时,参照2014年经费使用情况,认真填报遵义医学院2015年部门经费预算编制表和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2015年部门经费预算编制表,形成两套独立预算。

2.各部门编制的2015年经费预算应不包括以下费用:

①由设备处负责的:设备购置费、设备维修费、实验材料费、办公费;

②由后勤管理处负责的:水费、电费、维修费、绿化卫生费、物业管理费;

③由教师工作部负责的师资培训费;

④由学生工作部负责的学生活动费。

以上费用由相应部门负责编报。

3.各部门领导对预算编制工作应予以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须经过反复调查、充分论证、集体决策等必要环节,以保证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完整性,并安排熟悉预算编制、认真负责的同志做好本次财务预算编制及申报工作。对预算编制工作不认真对待、敷衍了事,以致出现预算项目错报、漏报以及申报金额有误等问题的,由部门自行负责。

4.经费预算编制原则上以处级为单位,采用统一的格式(见附件1、2),同时报送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各一份。书面材料必须经部门行政负责人签字,加盖本部门公章,并请分管校领导签字后报送财务处。

5.各部门2015年度经费预算申报表中所列的明细项目应清晰明了,尽可能做到详尽,并且明细项目中禁止出现其他等模糊类项。具体可参照214年部门预算经费项目(可增加或减少),所列的明细项目不便于理解的,应有必要的备注说明。

6.申报表中必须详细列出项目预算金额的编制依据和测算过程,即每个明细项目的申报金额必须有充分可靠的文字、数字材料作为支撑,由于表格的空间有限,在表格中不便于对项目申报金额做出说明的可另列附件。

7.报送时间:2015年3月18日前,将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交财务处。联系人:李永发;联系电话:28609590;电子文档发送到:769986511@qq.com。

8.需提交给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的预算,请各部门于2015年3月13日前把相关材料报给归口管理职能部门,以便各职能部门汇总后按时报送财务处。

9.资料下载:请在遵义医学院首页“通知”专栏下载,包括“关于编制2015年年度部门经费预算的通知”、“遵义医学院2015年部门经费预算编制表”、“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2015年部门经费预算编制表”。

附件:1.遵义医学院2015年部门经费预算编制表

2.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2015年部门经费预算编制表

遵义医学院

201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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