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14年与浙江大学等省外高水平大学合作工作情况的通知》,请将今年与浙江大学、南京大学、天津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四川大学、东南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等九所省外高水平大学开展对口合作交流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其中包括各部门或各单位所涉及相关教学活动、科研项目、人才培养(培训、进修、读硕/博、研究生答辩、干部交流)、人才引进、举办或参加相关会议、医疗合作项目,及管理工作等方面的对口合作交流情况,并于2014年11月10日前将总结材料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报送至对外合作与交流处,电子版发送到zmcdec@163.com。以上工作将纳入省教育厅今年对我校加快发展目标的考核内容,请相关单位、部门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
联系人:吴珊珊 联系电话:8609677
附件:《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14年与浙江大学等省外高水平大学合作工作情况的通知》
对外合作与交流处
201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