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遵义医学院关于开展研究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工作专项自查报告
2014-12-11 16:03 (阅读:)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4}31号)、《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学位论文人假行为处理〉实施工作的通知》和《贵州省学位办关于做好开展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工作的专项检查和迎接国家抽查的通知》(黔学位办〔2014〕22号)精神,为规范学位论文管理,严肃处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推进良好学风的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我校开展了2013年以来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工作专项自查,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立严格规范的管理制度

根据《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4号令),《贵州省学位办关于做好开展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工作的专项检查和迎接国家抽查的通知》(黔学位办[2014]22号)要求,我校先后制定了《研究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办法》、修订了《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实施细则》和《遵义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管理办法》等文件,并上报教育厅备案。

二、强化管理程序,狠抓制度落实

1、加强组织领导 为做好论文作假行为检查工作,学校成立了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成员有研究生院、校纪检监察、科研处、研究生二级管理单位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2、学术道德教育形式多样 从2013年1月,学校通过研究生管理部门在新生入学教育活动中对研究生开展《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宣讲,加大对研究生开题与论文撰写的督导检查;科研处组织广大教育科技工作者学习学术道德及学术规范相关文件,开展了包括集中学习、分部门学习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2011年以来每年组织研究生、高年级本科生和导师参加贵州省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活动团来我校进行的宣讲活动。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使研究生和科技工作者恪守学术规范、坚守学术诚信、培养学术人格、维护学术尊严,摒弃学术不端行为,并努力成为优良科学道德的践行者和良好学术风气的维护者。

3、充分利用新媒介等渠道开展宣传教育 加大《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的宣传力度,提高研究生的学术道德意识,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各年级QQ群、论坛、专题讲座等形式多渠道宣传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各二级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组织导师及相关人员传达学习《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各年级组织研究生认真学习,开展诚信教育活动,提高学生思想认识,杜绝学术不端行为。

4、强化惩戒措施2011年以来,学校对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实行全覆盖,同时实行10%论文盲评。2013届授位480人(含全日制研究生459人,同等学力研究生21人);2014届授位492人(含全日制研究生459人,同等学力研究生33人)。两届研究生学位论文全部经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有1人未通过,学位论文盲评有2人未通过,按照相关文件分别采取研究生延迟至次年答辩、重新检测和评审,并在校内对指导老师进行通报批评等处理。

三、 主要措施与存在的问题

(一)探索创新与主要做法

遵义医学院积极组织导师学习国务院学位办关于研究生教育质量的讲话或文件,关注国际国内发展动态。本着“完善制度、提高质量、科教结合、支撑创新、适应需求、引领未来”为基本原则,逐渐形成自己的一套体系与特色。

1、加强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

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在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中,学校研究生院对参与遴选人员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查,承担科研课题等需要提供原始合同书及经费管理簿等。对招生达一定年限的导师,要进行资格复审。遵义医学院于2014年制定了《遵义医学院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复审办法》,开展研究生导师资格复审工作,目的是加强我校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逐步建立起一套导师岗位培训、动态考察和跟踪评估的管理制度,切实提高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通过开展新导师岗前培训,请资深导师通过不定期专题座谈、讲座及讨论等形式加强经验交流,以不断提高导师队伍的素质和责任意识。

2、开展新生入学教育及毕业前师生培训

针对各学科研究生培养特点,在入学时除开展各专业学习及科研方法学习培训外,着重组织研究生学习教育部2012年颁发的《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等文件。遵照遵义医学院学位委员会及学术委员会规定,自2012年起,毕业前对研究生及硕士研究生导师开展毕业前相关工作培训,加强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告诫,按照《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实施细则》的相关条款,对违反者进行严肃处理。

3、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

2013年以来,遵义医学院研究生院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要求,例如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学位【2014】3号)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六届学科评议组编《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修订培养方案指导性意见,并要求各学科点制订年度教学计划、培养方案。同时将教学内容等在校园网上公开,便于各专业研究生选修学习,搭建具有各学科特点的知识框架,提高学生学习主动性,达到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目的。

4、健全研究生学习考核制度,课程教学、学位评定等各环节的相关制度。

学校研究生开题的论文题目主要经导师和学生双方协商决定,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能动性和导师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开题报告、中期检查等环节,由至少5名学科组专家指导学生的课题论证,建议临床医学专业研究生开题或答辩时邀请擅长科研设计和统计分析的专家参与指导,以充分完善研究生的设计方案或对学位论文进行严格把关,为研究生的论文质量提供保障。在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过程中,由所属学科组织专家组对课题完成情况进行中期检查评议,包括学位论文工作是否按开题报告预定的内容及进度安排是否合理;已完成的研究内容及结果的意义和价值;目前存在或预期可能出现的问题;论文按时完成的可能性等。专业学位研究生除检查课题进展情况外,还需检查临床实践完成情况。学校每年定期审查研究生科研实验原始数据。为加强对研究生发表论文的管理,学校制定了论文审核制度,研究生的论文须经多级审查方可发表。审核表及论文稿件均送科研管理部门及研究生管理部门备案。二级院系通常在答辩前开展一次论文抽查工作,比例在15%左右,抽查不合格的学位论文,论文作者需针对专家意见等对论文进行修改,论文修改不合格者,推迟至次年提出毕业答辩。在硕士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前,全部论文需由遵义医学院研究生院进行查重检测。

此外,学校于今年还修订了《遵义医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专家督导工作暂行规定》,加强对研究生科研和临床技能培养环节,如学位论文开题、科研能力训练、中期检查、学位论文答辩重要环节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和评估,收集和反馈有关信息;并对督导专家进行选拔、建立导师诚信档案库、伦理委员会审查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匿名评审和督导组意见的反馈落实等措施以提高研究生培养的质量和水平。

5、研究生培养信息化建设

在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授予过程中,学校充分利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监测系统、遵义医学院研究生成绩管理平台等相关网站和系统。并长期致力于探索培养研究生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提升创新能力的模式,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全面提高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

(二)存在的问题与措施

1、导师队伍建设仍需加强

近年来我校出台一系列导师管理文件和措施,例如《中共遵义医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指导教师思想政治教育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遵义医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规定》等,目的是提高师德水平,加强师风建设,发挥导师对研究生思想品德、科学伦理的示范和教育作用。但仍有极个别导师未履行好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论文指导和审查把关等职责,导师权责脱节,导致其指导的学位、学术论文存在作假行为。今后应进一步全面加强导师队伍建设,修订完善现有的导师遴选办法和条件,加强对导师的考核和研究生指导质量评估。

2、研究生创新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有待加强

我校的研究生教育在近二十年的发展中,研究生培养条件和培养质量得到了显著提高。然而,在研究生招生和培养数量逐年上升的背景下,研究生培养质量仍有待进一步提高,尤其是研究生的创新能力方面,与国内知名高校差距大。我校的研究生创新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不同程度地表现在科研实践能力参与度低、国际学术论文数量偏少、重大原创性成果不多等方面。因此,提高研究生的创新能力是我校研究生教育当前和今后的重要任务,也是学校、研究生导师以及研究生共同面对的挑战。

3、信息平台建设滞后

我校研究生规模近年来增长较快,原有管理方式已不适应当前发展需求。我校研究生教育管理处于由传统方式向信息化过渡之中,对研究生培养过程中论文作假行为进行有效监管仍须进一步加强。目前学校正抓紧建设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提高信息服务水平,规范管理工作,加大质量信息公开力度,引导社会各界客观参与质量监督,形成质量预警机制,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效率与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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