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请租住新蒲校区教职工公租房实行常态化管理的通知
2015-01-08 16:41 (阅读:)

学校各部门、单位的相关教职工:

为解决学校部分教职工的临时居住困难问题,经学校研究决定根据《遵义医学院新蒲校区教职工公租房的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现将关于申请租住新蒲校区教职工公租房实行常态化管理的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及时、准确为急需教职工公租房的教职工提供服务,国有资产管理处在今年学校正常工作时间接受教职工申请。

二、申请条件

符合《遵义医学院新蒲校区教职工公租房的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的个人。

三、提交资料

1、申请租赁普通教职工公租房的教职工应如实填写《教职工公租房租赁申请表》;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青年单身教职工需提供本市无房产证明和个人单身证明。

2、特聘人员公租房的分配由学校特聘人员主管部门将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国有资产管理处,并提出特聘人员公租房的分配要求。

四、初审、公示

国有资产管理处在受理普通教职工公租房申请日起,对申请人填报的个人信息逐一核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分批次在校园网上予以公示。并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教职工按学校规定办理入住手续。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28609387

联系人:肖伟、唐瑜敏

附件:《教职工公租房租赁申请表》

遵义医学院国有资产资产管理处

2015年1月8日

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校园1号路(新蒲校区)
          遵义市汇川区大连路201号(大连路校区)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金海岸(珠海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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