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做好2014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发放工作,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2014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已经下达,发放对象详见附件:2014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
二、发放形式:
根据学院统一安排,学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发放名单统一由各院(系)汇总班级名单发送至财务处邮箱,由财务处通过银行转账形式转入学生本人农行账号。以现金形式发放的学生也要包含在名单里,不用填写银行卡号。以银行转账形式发放的必须填写银行卡号(且必须为遵义市农行卡号)。
三、需提交电子材料:
1、以班级为单位,请班长与生活委员按如下表格要求填写《遵义医学院XX系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放汇总表》,统一制作表格如下:
序号 | 班级 (文本格式) | 学号 (文本格式) | 姓名 (文本格式) | 身份证号码 (文本格式) | 农行卡号 (文本格式) | 发放金额 (数值格式) |
要求:此表格请各院(系)于2014年12月19日周五5点前统一用EXCEL格式审核(特别是农行卡号)汇总后发至财务处电子邮箱:1711057838@qq.com。表格统计人数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实际人数,内容必须准确无误填写。请各年级辅导员务必重视,以便及时、准确发放2014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四、注意事项:
各院(系)要严格按照已经评定出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人数、金额分班级明细制作名单,并仔细核对银行卡号等相关信息,学生的名字和农行卡持有者的名字必须一致(即用本名字办理的农行卡)。
五、未尽事宜,请联系财务处陈燕婷,电话:0852-8609590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