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多彩校园·闪亮青春”第十届全省大学生校园文化活动月之“感动校园十大人物”评选活动通知
2015-05-15 17:11 (阅读:)

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同时配合全国全省举行的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按照省教育厅的要,现将第十届全省大学生校园文化活动月之“感动校园十大人物”评选活动的我校方案发布如下,请认真开展活动,及时报送材料:

一、评选对象

全校师生员工。

二、评选标准

推荐评选人物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身体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2、具有优良的道德素质和个人品质,爱岗敬业、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于学习、刻苦钻研、成绩突出、甘于奉献;

3、志存高远、全面发展,在和谐社会、和谐校园的建设中,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4、用自己的行动诠释着对社会的一份责任,用自己的故事,解读人与人之间的真善美,用自己的汗水,弹奏出热爱知识、追求真理的和美乐章,给人们清新动人、感人至深的心灵震撼;

5、评选的重点在于“感动”,要感之以心,动之以情。

三、报名程序

1.各单位、各部门开展评选,并择优推荐1名。

2.申报“感动校园十大人物”需要填写申报表1份(附后),撰写事迹材料请按表格要求填写。

3.各单位、各部门请于2015年5月20日前将“感动校园十大人物”申报表、获奖励证书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获奖证书也要附电子版)报送至学校党委宣传部,逾期不报,材料不齐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普通A4纸黑白打印即可。

四、评选办法

遵义医学院“感动校园十大人物”评选活动由党委宣传部组织开展,采取各单位、各部门推荐、专家评审方式进行。从中评选遵义医学院“感动校园十大人物”,并择优推荐参加全省评选。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各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在推荐申报过程中,要严格把关,求真务实,按照评选标准把最优秀、最具代表性的师生员工推荐上来。要严格执行申报程序,增加透明度,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翟聚红

联系电话:0852-8609369

电子邮箱:479059676@qq.com

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校园1号路(新蒲校区)
          遵义市汇川区大连路201号(大连路校区)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金海岸(珠海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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