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做好2015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2015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已经下达,发放对象详见附件:2015年春季国家助学金汇总表。
二、发放形式:
根据学院统一安排,学生国家助学金发放名单统一由各院(系)汇总班级名单发送至财务处邮箱,由财务处通过银行转账形式转入学生本人农行账号。以现金形式发放的学生也要包含在名单里,不用填写银行卡号。以银行转账形式发放的必须填写银行卡号(且必须为本人遵义市农行卡号)。
三、需提交电子材料:
1、以班级为单位,请班长与生活委员直接下载附件表格,删除后保留本班人员,核对本班受助学生信息,并填入表格中最后三项: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受助金额三项信息。格式如下:
身份证号码 (文本格式) | 农行卡号 (文本格式,卡号中间不留空格) | 发放金额 (数值格式) |
此栏按受助档次填写金额一档1750元、二档1500元、三档1250元。例如:一档只填写金额(1750)、 |
要求:此表格请各院(系)于2015年4月03日5点前统一用EXCEL格式审核(特别是农行卡号)汇总后发至财务处电子邮箱:1711057838@qq.com。表格统计人数获得助学金的实际人数,内容必须准确无误填写。请各年级辅导员务必重视,以便及时、准确发放2015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
四、注意事项:
各院(系)要严格按照已经评定出的国家助学金的人数、等级、金额分班级制作名单,并仔细核对银行卡号等相关信息,学生的名字和农行卡持有者的名字必须一致(即用本名字办理的农行卡)。
五、未尽事宜,请联系财务处陈燕婷,电话:0852-8609590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