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端午”节日将至,为继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省教育厅六项规定精神,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按照《省教育纪工委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坚决祛除“五一”“端午”期间“四风”问题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五一”、“端午”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确保我校党员干部务实节俭廉洁过节,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重申如下:
1、禁止借节日之机公款吃喝;
2、禁止用公款旅游;
3、禁止公车私用;
4、禁止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节礼;
5、假期旅游期间严禁接受公款接待;
6、禁止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电子红包;
7、禁止出入高档娱乐场所。
各基层党委(总支)、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结合本部门实际,做到及时布置、及时预防、及时检查,切实加强本部门党员干部的党规党纪教育,切实把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省教育厅六项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我校纪检部门在“五一”、“端午”期间将加强监督检查,开展明察暗访,对任何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点名道姓予以曝光。
举报电话:28609406
28609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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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遵义医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