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我校2015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5-04-15 09:14 (阅读:)

各单位、各部门:

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于2015年4月-6月开展2015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凡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参加高校青年教师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达到普通话等级要求、教学能力测试合格的在职、在编人员。

二、认定时间及程序

2015年认定分为“网上申报”(简称“网报”)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报阶段

4月20日至5月22日为“网报阶段”,本阶段由申请人员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du.cn),通过网站首页“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报名页面,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按钮,根据网页提示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报,网报信息由申请人员自行填写,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个别申请人员有操作困难的可由工作人员代为网报。

(二)现场确认阶段

1、5月25日至6月5号为“现场确认”阶段。在本阶段,省教育厅将在每个高校设置一个现场确认点,确认点工作人员根据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提供的账号和密码登陆系统后,对网报信息和纸质材料进行确认,审核材料是否齐备和合格。确认工作由申报人员和工作人员都在场时进行,完成信息核实、修改、补充等。工作人员不得恶意修改申报信息,不得未经审核材料给出确认意见。

2、我校教师资格现场确认点设在学院教师工作部(处)继续教育科。申请人员领取档案材料的时间为5月11日-5月15日。

3、教学能力测试时间安排在5月18日-5月22日,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专业教学能力测试组确定。

提交纸质申报材料时一并提供1寸办证照片1张,要求和提交到教师资格网上注册的照片一致的正面免冠标准头像。

三、其它事项

各部门要及时传达到每位职工,并请教职工相互转告,严格遵守时间规定,逾期不予认定。

详细规定请见附件:高校教师资格申报流程及申报材料要求,未尽事宜请咨询学校教师工作部(处)继续教育科。

联系人:刘伟 杨晓倩

联系电话:28608993

遵义医学院教师工作部(处)

2015年4月15日

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校园1号路(新蒲校区)
          遵义市汇川区大连路201号(大连路校区)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金海岸(珠海校区)

校办电话:0851-28609388  28642444(传真)   本科生招生:0851-28205801  28204791
研究生招生:0851-28643580  成教招生:0851-28609685

官方微信

版权所有?遵义医科大学  黔ICP备06003261号-2 贵公网安备 52030002001152号

版权声明 | 隐私声明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