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5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人选推荐和自筹经费选派“西部之光”访问学者需求调查工作的通知
2015-05-05 09:44 (阅读:)

各位专家:

根据省委组织部黔组通﹝2015﹞46号文件要求,为认真做好2015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人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推荐对象应为重点培养的青年科研骨干人才,并具备以下条件: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有长期扎根艰苦地区、服务西部发展的精神;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对有发展潜力、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上、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业务骨干,也可作推荐人选。“西部之光”访问学者学习研修期限为1年。

二、推荐程序

本次“西部之光”访问学者选派工作实行差额推荐。由个人提出申请,单位审核推荐,经组织专家评审后由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和省科技厅共同研究确定人选。请各部门结合本部门人才队伍建设实际需要,确定推荐人选。

三、报名时间

推荐工作坚持“按需分配,双向选择”的原则,由个人申请、单位审核推荐,请务必于2015年5月7日下午5:00前将《“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申请表》(一式三份及电子版),申请人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及有关材料(统一用A4纸)报学校组织部审核汇总,学校组织部将统一报送至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进行审核。

联 系 人:郝 阳

联系电话:28609316

附件:“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申请表

组织部

2015年5月5日

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校园1号路(新蒲校区)
          遵义市汇川区大连路201号(大连路校区)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金海岸(珠海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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