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5年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及名额:本项目选派对象应是我校在职教师,并具备以下条件:
1、选派条件:本项目选派对象必须是列入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选派条件仍按照《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在国内普通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45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40岁以下兼具硕士以上学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2、名额:2015年省教育厅给我校的分配名额是2名,每人每学年资助培养费8000元,研修期限为一年。
二、选派程序及报送材料
1.国内访问学者依照自愿申请,学校择优推荐的原则进行。为提高录取率,要求访问学者申请者与导师事先进行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后再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各接受访问学者的高校、学科、导师及其课题目录可在高校青年教师培训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gpjh.enaea.com/qgxm/index.php)上查询。
2.各申请人请于2015年5月13日下班之前将填写好的《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3份)报学校教师工作部(处)继续教育科。过期将不予受理。
3、本次选派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由于时间紧,请各单位各部门在接到通知后及时将通知内容传达到每一位教师。确保本次工作顺利完成。
联系人:刘伟
联系电话:28608993
邮箱:23432967@qq.com
附: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教师工作部(处)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