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感动遵义—年度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5-09-30 10:59 (阅读:)

各院系、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弘扬高尚师德,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立德树人,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现将《遵义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15“感动遵义——年度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遵教师[2015]3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院系、各部门要善于发现、挖掘富有感染力的身边人、身边事,推荐师德高尚、事迹突出感人的先进人物。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感动遵义·年度教师

二、参评对象:

全校教师

三、参评条件:

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学识素养、博大的仁爱之心;近两年教学成绩显著、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的社会声誉,并评为县级以上优秀教师(德育工作者),县级以上名师(骨干教师)。

四、参赛资料要求:

1、电子版照片两张以上(生活照、工作照均可,要求Jpg格式)。

2、文字介绍:姓名、年龄、性别、教龄、职称(职务)、宣言、对教育工作的理解、教育理念的阐述、才艺。

3、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去年第30个教师节提出的“四有”好老师的要求,在师德师风,教书育人,爱岗敬业等方面,撰写感人事迹材料,严禁弄虚作假抄袭,一经发现,取消参选人员资格并通报批评。

4、个人教学、感人事迹等视频资料(选送)。

五、报送要求、时间及方式

各院系、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遴选考核和评选推荐的各项工作,真正把师德高尚、事迹突出感人的先进人物推荐上来。学校根据报送人选的情况,结合参评条件,推荐一名候选人至遵义市教育局,并进行公示。

报送材料要求:

1、 提交《2015年感动遵义—年度教师推荐表》(见附件3);

2、 电子版照片两张以上(生活照、工作照均可,要求Jpg格式);

3、 个人教学、感人事迹等视频资料(选送)。

以上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请于2015年10月12日前报教师工作部(处)综合管理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048992480@qq.com。

未尽事宜可与教师工作部(处)综合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李 苏

电 话:28608993

附件:

附件1:《关于举办2015“感动遵义—年度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遵教师[2015]3号)

附件2:《感动遵义——年度教师》评选活动方案

附件3:《感动遵义——年度教师》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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