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教职工签订第二轮人事制度改革聘任合同的通知
2015-07-18 15:19 (阅读:)

各单位、各部门:

《遵义医学院岗位设置与聘任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事改方案经学校第三届第九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票决通过。按照学校事改办工作计划,现就我校教职工签订第二轮事改聘任合同工作通知如下:

一、签订范围

参加第二轮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学校编制职工(具体人员见事改办下发的岗位聘任人员名单)

二、时间安排

1、2015年7月20日,各二级机构事改工作秘书到学校事改办领取岗位聘任合同及人员名单。

2、2015年7月21日---7月22日,各二级机构组织本部门职工签订聘任合同。

3、2015年7月23日各二级机构将签订好的聘任合同交学校事改办审核。

三、相关说明

1、聘用合同包括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大类,各类人员根据受聘岗位情况填写相应类别、级别合同。

2、聘用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政府人事部门鉴证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个人档案。

3、本聘用合同是学校和教职工双方建立劳动关系,所列岗位职责是进行考核、兑现岗位待遇的依据。受聘人员填写合同前,须详细阅读合同条款,结合本通知,根据合同“填写说明”规范填写相关内容。

4、聘用合同须由受聘人员亲自签订,因故确需代签的,须经本人书面委托,否则代签无效。

委托代签时,受委托人须出具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当事人书面申请和身份证复印件,到二级部门领取当事人合同后到学校事改办签订。

5、各二级部门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相关人员签订合同,并按时报送学校事改办。

6、对岗位聘任公示有异议,正在申诉的教职工统一到学校事改办签订合同。

7、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间发生职称职务变动的人员,统一按照本轮事改公示的岗位填报。

8、2015年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含延退到期人员),不签订聘任合同。

9、2015年7月31日未获得省厅批文的新进人员,不签订聘任合同。

10、长期患病不能正常工作的职工不签订聘任合同。按患病前聘任岗位职级享受待遇。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学校事改办联系。

联 系 人:姚亮 李昱良 杨晓倩 冉晓丽

联系电话:9528

附件:事改合同填写说明

遵义医学院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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