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缴纳新蒲团购房9#、10#、11#、12#号楼第二笔预购房款的通知
2015-08-28 15:42 (阅读:)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遵义医学院新蒲团购房选房方案》第七章第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基础完工(以项目监理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为准)后15日内,支付第二笔预购房款(累计两次缴纳购房款比例达到总价的40%)”。现团购房第9、10、11、12栋基础已经通过验收,请购买上述四栋团购房的教职员工缴纳第二笔预购房款(累计两次缴纳购房款比例达到总价的40%)。

缴纳时间:2015年8月31日---9月15日

缴纳地点:大连路校区财务处

联系电话:0851-28609590

请各单位、各部门务必传达到购买上述四栋团购房的教职员工。

注:1、缴款人请持银联卡刷卡交费(零手续费),拒收现金,敬请谅解;

2、缴款人请携带选房确认书以备核实。

附件一:《单位(分部)工程验收意见书》

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校园1号路(新蒲校区)
          遵义市汇川区大连路201号(大连路校区)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金海岸(珠海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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