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对高层次人才进行业绩考核的通知
2015-08-31 15:46 (阅读:)

各部门:

按照学校人事处工作计划及《遵义医学院高层次人才业绩考核标准》(遵医院办发〔2014〕20号)文件精神,将对2011年到校工作博士进行业绩考核,现将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参加考核人员范围:2011年毕业返校工作博士及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见附件4)。返校工作未满四年的高层次人才如达到考核要求,亦可向高层次人才业绩考核领导小组提出提前考核申请。

二、考核材料要求

1、考核按照《遵义医学院高层次人才业绩考核标准》(遵医院办发〔2014〕20号)文件要求执行。

2、考核材料:《遵义医学院高层次人才业绩考核综合量化评分表》(附件1)一式两份,及按照《高层次人才业绩考核量化支撑材料目录》(附件2)要求编目一式一份装订成册报学校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1)凡被SCI收录的文章,必须出具由情报检索机构出具的检索证明。

2)凡在国外高校获得的博士学位,必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

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材料。

三、工作要求

1、考核结果:考核结果运用按照《遵义医学院高层次人才业绩考核标准》(遵医院办发〔2014〕20号)文件执行。

2、考核人员暂时达不到考核要求的,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延期1年参加考核,每人最多只能申请延期2次。每延期1次,扣除预留的一半考核经费,延期2次考核仍未合格的,预留考核经费不再计发并不再享受相关高层次人才待遇。并将考核结果在全校范围内通报。

3、凡提前参加考核的高层次人才,考核合格后可提前兑现高层次人才费用。

4、材料上报时间:2015年9月1日-9月11日。逾期未提交考核材料或延期考核申请的,视为放弃考核,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5、高层次人才业绩计算时间截止到2015年9月30日。

未尽事宜,请与学校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

联 系 人:姚 亮 冉晓丽

联系电话:28609528

附件1:高层次人才业绩考核综合量化评分表

附件2:高层次人才业绩考核量化支撑材料目录

附件3:高层次人才业绩考核教学工作量折算审核表

附件4:2015年参加高层次人才考核人员名单

遵义医学院人事处

2015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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