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我校2015年度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5-08-31 16:34 (阅读:)

各单位、各部门:

我校已完成第二轮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按照《关于将医学等五个学科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授予遵义医学院的批复》(黔人社厅通[2013]375号)、《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高校和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黔教师发【2015】17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职称工作实际,现就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及工作程序

(一)时间安排

今年,我校职称评审工作分两步走:

1、教授职务及无自主评审权的副教授职务推评工作

按照省厅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我校将在2015年9月底完成教授职务及无自主评审权副教授职务推评工作,推评会将在10月上旬完成,10月中旬完成申报材料上报工作.

2、具有自主评审权的副教授职务及讲师职务评审工作

今年12月底完成自主评审副教授职务及讲师职务评审工作。 在11月底组建完成我校副教授职务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及各学科专业评议组报省人社厅备案。

(二)工作程序

1、严格评审工作程序,确保评审工作质量

(1)职能部门组织专人按照学科专业分类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提交各学科组专家进行评议。

(2)对初审结果进行汇总,将副教授申报人员代表作进行盲评或函评,代表论文函评结果作为学科组专家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邀请相关专业专家组成医学、生物化学、思政、体育、外语5个学科专家组对符合政策性审查的申报人员予以学术水平评议,评审专家的主要由学校获得四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及校外聘请专家组成。

(3)学科组评议结果交学校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审议确认。高评委成员主要由学校领导、省厅职能部门领导、各学科组组长副组长组成。我校高评委评议结果公示后上报省人社厅审批行文。

2、2015职称评审工作的具体安排

(1)提高院系、教研室在职称申报过程中的话语权。职工在申报职称时,必须出具由教研室主任及二级部门领导签署意见的综合推荐报告,学校职能部门方受理申报材料。

(2)由于我校已经完成第二轮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按照事改工作精神:各二级部门在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时,应结合部门各级别岗位编制数及学科专业人才队伍现状,采用“等额推荐”或“差额推荐”两种形式推荐本部门职工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并在部门推荐报告(附件八)予以明确。如本部门已无空岗聘任,可按照《遵义医学院专业技术岗位借岗聘任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向学校提出借岗聘任要求。

二、评审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

1、进一步做好高层次人才、高学历人才和引进人才的职称申报工作。

2、为维护职称工作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公正性,今年在做好职称工作“三公开”(申报材料、初审结果、评审结果)的基础上,全面推行申报人、推荐单位承诺制度,申报人要对自己申报的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签署承诺书,推荐单位要对所推荐人员的申报资料的真实性签署承诺书。

3、要加大职称工作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力度,加强申报人员《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教学评价积分的审核工作,切实落实把教书育人、立德树人的工作实绩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并对长期在一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给予倾斜。

4、按照学校职称评审专家委员会专家意见及学校领导指示精神,在今年的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及自主评审副教授职务工作中,如下事项提请申报人员注意:

1)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必须具备担任兼职辅导员及班主任经历(由学工部统一出具文件复印件或证明);

2)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任现职来必须主持或参与(取前3名)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参与国家级课题(取前5名)1项或主持地厅级(校级)科研项目1项;申报教授任职资格,任现职来必须主持省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人文社科类教师主持完成地厅级科研项目2项以上);

3)45岁以下教师未获得硕士学位不得申报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已获得研究生录取通知或在读硕士可先申请评审副高级以上任职资格,取得资格后不予聘任,待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后结合岗位要求再予以聘任;

4)代表论文查重工作:所有职称申报人员在9月15日前必须提供由个人指定的2篇代表论文(抹掉单位及个人信息,PDF格式)并填写打印好《遵义医学院职称评审学术代表论文审查表》(附件十二)一式一份交学校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由学校组织专业机构进行论文查重工作,查询结果按照《学术期刊论文不端行为的界定标准》由查询系统自动生成,凡查询结果被认定为有学术不端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得推荐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并提请学校学术委员会讨论处理。

5)申报教授职务的人员在9月15日前需指定一篇代表论文或论著(抹掉单位及个人信息,PDF格式)电子版交学校人事处专技科,统一上报省教育厅,参加网络匿名评审。

三、我校职称申报工作具体安排

1、申报材料发放时间:2015年9月2日—9月11日。(相关材料电子版本可在网上下载)

2、申报材料上报时间:

2015年9月14日—9月18日,逾期不再接收材料(申报实验系列、教授职务及无自主评审权副教授职务)。

2015年11月26日—11月30日(申报具有自主评审权副教授及讲师职务)

(社科研究、图书资料、档案、经济等系列申报人员请直接与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确认材料上报时间)

3、校职称推评委员会评审时间暂定为2015年10月8日。

4、为提高我校申报材料的质量,定于2015年9月10日(周四)晚7:00-10:00在图书馆多功能厅举行职称申报工作培训会,将邀请我校曾参加高评委的专家现场进行辅导。相关工作人员将就新情况下材料准备及如何规范申报材料作统一讲解。凡2015年晋升职称人员均需参加。

5、未尽事宜,请与学校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因事改工作需要,专技科办公地点在学校六楼事改办会议室)。

联系电话:8609528

联 系 人:姚 亮 冉晓丽

相关附件材料:

1、附件一:2015年遵义医学院职称评审材料规范要求

2、附件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3、附件三:贵州省申报评审高校、中专教师职务和实验技术人员职务任职资格基本条件审查表(可到人事处领取)

4、附件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活页(可到人事处领取)

5、附件五: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可到人事处领取)

6、附件六:遵义医学院继续教育学时统计表

7、附件七: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授予与管理办法

8、附件八:二级部门推荐报告模板

9、附件九:教研室主任推荐报告模板

10、附件十:遵义医学院(XX部门)岗位聘任情况一览表

11、附件十一:职称申报承诺书

11、附件十二:遵义医学院职称评审学术代表论文审查表

12、附件十三:遵义医学院高教系列教学工作量折算审核表

遵义医学院人事处

2015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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