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2016年拟申请各渠道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即将启动,凡有意申请2016年各渠道科研项目的申请者不受资格限制,可自由申报,但必须通过公开开题,相关规定如下:
1、校级及其以上扶持学科及重点学科的申请人由学科内部自行开题,相关学科带头人或负责人组织开题,3-5名(含5名)教授或博士组成专家组,负责把握研究方向、申请书的质量、项目经费预算编制等,并负责推荐申请渠道。开题专家必须有1名学科外专家(学校学术委员会成员或其它校级及其以上扶持学科及重点学科带头人、负责人),开题报告需经专家组签字同意后在受理时间内交学校科研处;开题评审会需在开题前2天将开题报告评审会报备表报科研处备案,由学校派人监督开题报告评审情况。并在开题后提交上会汇总表1份及修改后的开题报告终稿1份。开题专家劳务费由科研处科研经费中支出。
2、其它不属于校级及其以上扶持学科及重点学科的科技人员拟申报各渠道科研项目时,将填写开题报告一式3份由教研室主任签字后交各二级部门,由二级部门签字同意后在受理时间内交学校科研处,由科研处统一安排专家进行评审;
注:1.相关开题报告格式及上会汇总表、开题报告评审会报备表请到科研处下载中心——院级下载文件中下载。申请2016年各渠道科研项目的申请书必须附查新报告。
2.科研处受理开题报告时间为10月20日至11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孔宁静,李昱良,骆冬梅
联系电话:28609676
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