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6)74号)和教育厅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梳理归纳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概述
2015-2016学年,我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各项要求,认真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紧密围绕改革发展方向和中心工作,始终坚持把深化学校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治校、提高管理服务效能、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公开事项,丰富公开方式,加强公开实效,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更好地服务全校师生、服务学校发展。
(一)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工作成效
学校始终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秉承“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将信息公开制度作为扩大社会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校务管理的重要途径。2015-2016学年,学校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由党政统一领导、学校办公室综合协调、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师生积极参与、有关部门协调监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能,进一步理顺并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体系与其他相关工作机制,加强与学校各院系、各部门协调,确保校情公开与校务公开工作及时、有效,公开信息全面、准确。
(二)突出信息重点,落实信息清单
窗体顶端
学校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就信息主动公开事项清单、信息公开目录设置、信息公开网站信息发布、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等有关具体工作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分工,突出重点,落实主体责任。同时,为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学校按照职责分解及相关制度要求,加强对全校信息公开的检查工作,督促各院系、各部门对照《清单》逐项做好信息发布和自查改进工作。
(三)拓宽公开途径,及时公开信息
为全面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切实全面、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学校在原有校园门户网站、校广播站、校宣传栏、教代会等公开形式基础上,通过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电视台及各类报刊等新途径,及时将各种新闻、通知公告、学术活动等涵盖教育教学、招生考试、人才培养及党建思政等方方面面的管理与服务信息进行公布与宣传。同时,进一步加强OA系统建设、优化信息公开渠道。OA系统作为一个重要的信息公开渠道,通过信息分类、信息审核、发布,及时发布校内公文公告,实现了信息的主动推送,拓展了信息公开平台,进一步优化了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了信息公开的成效。
(四)做好保密审查,规范公开程序
学校始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试行)》、《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保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充分发挥保密工作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服务和保障作用,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规范开展。学校要求各部门各院系要根据保密法律法规和上级保密部门的要求,切实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工作程序,科学界定范围,规范操作程序,强化保密管理,确保信息工作规范运作。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学校基本情况的信息。包括学校名称、办学历史、办学地点、办学性质、校徽校训、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学校领导介绍、内部机构设置等基本信息。其中,对发生变化情况和数据做到了及时更新。
2.学校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包括学校章程,学校新出台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发展规划以及统计数据等信息。
3.关系学生、教职工利益和社会比较关注的重要事项。主要有学校重大资源情况;学校各学历层次和各类学生招生政策、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信息等学校招生信息;学生评奖评优、学费减免、贷款、勤工助学的政策、办法、结果,以及毕业生就业服务等信息;教职工培训、人事招聘、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等有关人事管理信息;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基建工作有关资金使用制度、纪律、招投标管理办法等信息;财务规章制度、财务决算预算信息、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等财务信息;饮食服务、校园安保等后勤保卫信息。
(二)招生信息和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1.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2016年,我校面向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计划招生3461人(含少数民族预科)。为了继续深化“阳光招生”,严格执行《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招生宣传相关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16〕21号)文件精神,我校招办积极思考,努力创新工作模式,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项目 |
公开方式 |
公开情况 |
学校介绍、招生章程、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近三年录取分数情况、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平台 |
网络公开 |
1.先后与贵州省、江苏省、四川省、重庆市、湖南省、安徽省、江西省等招生考试院合作,在指定平台公布招生信息。 2.在中国教育在线、中国教育招生网、招生报考信息网、中国招生考试网、教育部阳光平台、校园网、QQ微博、公众微信平台,手机移动客户终端等媒体(或媒介)公开 |
纸质宣传资料 |
印制5000余份用于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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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工作“六不准、十严禁、十公开、26个不得”等纪律公开 |
网络公开 |
校园网公开 |
制度规定上墙 |
张贴于招就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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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结果 |
网络公开 |
校园网提供查询平台 |
录取情况 |
招就处前LED大屏 |
实时公布录取进程 |
网络公开 |
校园网实时发布布各省计划完成情况及文、理科录取分数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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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栏 |
在招就处外设置宣传栏,实时 更新录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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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新生情况公示 |
宣传栏 |
教务处在行政楼前张贴录取新生名单 |
招生综合类信息 |
报刊 |
在《遵义晚报》教育专版报道 |
组织的活动 |
校园开放日、录取开放日 |
1.填报志愿期间(6月下旬), 举办“校园开放日”活动,增加学校办学透明度,提升整体形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 2.7月下旬(录取中),举办 “录取开放日”活动。接受社会监督,让社会“零距离”接触高校录取工作。 |
实地宣传 |
进高中,做宣传;参加官方组织的志愿填报咨询会 |
1.4月,前往省内4所高职高专院校,针对专升本工作进行专项宣传。 2.6月,前往当地四所高级中学开展“进高中,送服务”宣传咨询活动。同时,珠海校区工作组前往福建省参加高招志愿填报咨询会。 |
电话咨询 |
派专人值守接听 |
招办安排专门人员,实施值守接听考生咨询电话,给考生做政策解读、问题解答等,接待近3000余人次。 |
2.财务公开情况
学校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财函〔2013〕96号》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清单》等要求,积极贯彻实施“阳光财务”,明确公开内容。进一步推进收费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的信息公开,加强学校各项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具体为:
1.以学校主页、宣传橱窗、党务公开栏、校务公开栏、报表、报纸、电视等方式作为信息公开主要途径,重大校务,通过教代会、职代会、中层干部会议、通报会等形式公开公布。此外,针对特定重大事项如新校区建设工程招标等,我校主动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开。
2.将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收支预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等相关信息公布在遵义医学院财务处主页上,以便信息获取人了解。
3.将经费管理、学校采购、财务规章制度等情况,根据实际需要,通过贵州省政府采购网、贵州省招标投标网、遵义医学院校园网等网站和报刊、杂志等校内外媒体方式予以公开;并根据需要设置了信息公告栏。
4.将研究生、本科生等各类学生的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收费相关文件在遵义医学院校园网、遵义医学院财务处、遵义医学院招生就业处及招生目录上予以公开;并根据需要设置了信息公告栏。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1.互联网。通过学校官网、微博、微信公众号、OA系统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信息。
2.各类年鉴、手册、报表等纸质资料。通过发放年度报告、学生手册、教师手册、统计报表等纸质资料进行信息公开。
3.会议。学校定期召开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对学校重大问题进行集体研究决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教职工、学生代表座谈会和教学工作会议;定期召开教职代会、处级干部会议、离退休老同志校情通报会等,公开学校重大决策、重大事项。
4.各类载体。通过简报、校园滚动信息栏、校园宣传栏、校园广播站、LED电子屏幕、短信等方式积极公开信息,扩大学校信息公开的覆盖面。
5.各类媒体。通过《人民网》《中国教育报》《贵州日报》《遵义日报》《遵义晚报》,贵州电视台、遵义电视台等中央、省、市媒体报道学校工作的新亮点新做法。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已在网上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程序和内容,本学年度未收到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相关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信息公开通过不断优化,以多渠道多方式向全校师生提供客观、准确、及时的公开信息,受到学校师生的一致好评。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未发生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学年,我校继续稳步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在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拓宽信息公开途径,丰富信息公开内容等方面开展了扎实有效的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目前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包括: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渠道及内容需进一步畅通和丰富等。面对以上不足和问题,学校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积极整改,推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
(一)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意识。加强学校各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大对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培训,要认真学习贯彻信息公开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全校各单位特别是重点单位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主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和配套措施,对信息公开的协调机制、监督保障机制等方面进行详细规范,使信息公开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加强工作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不断增强学校和各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提高全校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三)进一步创新信息公开手段,丰富公开信息内容。依托学校搭建的全方位、多层面的信息化宣传平台,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和方式方法。根据教育部发布的清单要求,适时调整学校信息公开清单,丰富公开信息内容。进一步梳理重点领域工作信息,对涉及师生切身利益和关乎师生切身问题的关键信息要做到依法、主动、及时公开。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特此报告。
遵义医学院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