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学校人事处工作安排,经学校领导、专家充分讨论,并小范围征求职能部门意见,《遵义医学院副教授讲师评审办法(试行)》《遵义医学院高级职务推荐评审办法(试行)》完成初稿,即将成文并从2014年度开始执行,按照学校领导指示意见,初稿予以公布并在全校范围内征求意见。职称工作关系到每一位职工的切身利益,请各单位、各部门积极组织部门职工学习讨论,委派专人梳理归纳意见后以纸质材料于2014年3月5日前反馈至学校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学校将在充分吸纳职工意见后正式行文执行。
联系人:姚亮
联系电话:8609666
学校人事处
201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