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2011年11月,学校制订《遵义医学院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实施意见(试行)》(遵医院发〔2010〕111号),并组织实施了专业技术五至十一级的分级评审工作。根据该文件运行实施过程中收集到的意见,结合学校目前专业技术岗位五至十一级实有人员分布情况,相关职能部门重新修订了《遵义医学院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实施意见》,并报经主管领导同意,现进行修订意见征集工作。
修订后的《遵义医学院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实施意见》基本维持了原《遵义医学院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实施意见(试行)》(遵医院发〔2010〕111号)文件的内容,增加内容以颜色标注,主要包括:五、六、八、九级增加学术论文要素;八、九级增加校级或各二级院系组织的讲课、多媒体或软件比赛要素。
希望广大教职工,尤其是专业技术人员提出宝贵意见。请将宝贵意见于2014年3月28日前书面报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 系 人: 周光润 姚 亮
联系电话:8609689 8609666
附件1: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附件2:科研等次名次表
遵义医学院人事处
2014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