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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遵义医学院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实施意见(试行)》修订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2014-03-25 11:06 (阅读:)

各单位、各部门:

2011年11月,学校制订《遵义医学院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实施意见(试行)》(遵医院发〔2010〕111号),并组织实施了专业技术五至十一级的分级评审工作。根据该文件运行实施过程中收集到的意见,结合学校目前专业技术岗位五至十一级实有人员分布情况,相关职能部门重新修订了《遵义医学院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实施意见》,并报经主管领导同意,现进行修订意见征集工作。

修订后的《遵义医学院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实施意见》基本维持了原《遵义医学院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实施意见(试行)》(遵医院发〔2010〕111号)文件的内容,增加内容以颜色标注,主要包括:五、六、八、九级增加学术论文要素;八、九级增加校级或各二级院系组织的讲课、多媒体或软件比赛要素。

希望广大教职工,尤其是专业技术人员提出宝贵意见。请将宝贵意见于2014年3月28日前书面报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 系 人: 周光润 姚 亮

联系电话:8609689 8609666

附件1: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附件2:科研等次名次表

遵义医学院人事处

2014年3月24日

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校园1号路(新蒲校区)
          遵义市汇川区大连路201号(大连路校区)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金海岸(珠海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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