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评估

遵义医学院优秀教案评选办法
2014-09-04 11:28 (阅读:)

遵医教字〔2007〕18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周济部长在第二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教高[2005]1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促进我院教师备课环节的规范化,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优秀教案评选办法。

一、参评对象

担任本科教学工作的全体教师。

二、参评范围

所有面向本科教学的教案。

三、评选时间安排

院级优秀教案原则上每年评选一次,评选时间由教务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四、评选程序与办法

(一)评选标准依据《遵义医学院优秀教案评审表》所列指标体系。

(二)优秀教案的评选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

1、评选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各教研室组织推荐,部系汇总;第二阶段:学校评选。

2、教师填写《遵义医学院优秀教案申报表》,由教研室组织推荐并报送所属部系,各部系统一汇总填写《遵义医学院优秀教案推荐汇总表》,报送学校教务处。

3、向学校推荐的优秀教案要求的材料为:

(1)授课教案一式5份;

(2)授课教学进度表1份

(3)授课选用教材说明1份

(4)课程教学大纲1份

4、学校组织专家查阅教案及相关资料,采用《遵义医学院优秀教案评审表》进行评分,所有专家评审得分的平均值,即为参评教师的最后得分,以此确定获奖名单及获奖等级。

五、奖励

(一) 优秀教案评选依据当年报送情况确定各级奖项若干名。对于获奖的教师,学校将发放荣誉证书并予以物质奖励。

(二) 开展遵义医学院优秀教案展示活动,向广大教师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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