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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木清华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征求全体业主意见的倡议书
2021-11-11 08:49 (阅读:)

水木清华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征求全体业主意见的倡议书

全体邻居业主们:

大家好!

根据《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一)交付使用的房屋专有部分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50%以上;(二)交付使用的房屋套数达到总套数50%以上;(三)首套房屋交付使用已满两年且交付使用的房屋套数达到总套数25%以上;(四)物业服务企业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内依法解除合同或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即将届满。水木清华小区交付使用的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已达到建筑物总面积50%以上;交付使用的房屋套数已达到总套数50%以上;首套房屋交付使用已满两年且交付使用的房屋套数达到总套数25%以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即将届满。达到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条件,为尽早的行使业主自己的权益,使小区能完善相应的监督管理职能,恳请各位业主能积极参与到小区的发展中来,支持召开本小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以及后续成立正式的业主委员会等工作,现书面征求全体业主的意见,请大家于2021年11月30日前前往水木清华·翰林府售楼部办公室签字确认以下几项事宜:

一、您是否同意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

二、您是否同意召开首次业主大会?

三、您是否同意成立业主委员会?

 

售楼部工作时间:早上9:00-晚上20:00(中午、周末不休)

办公地点:水木清华小区大门左手边

 

我们在此呼吁:请大家积极行动起来,为了营造更好的小区管理秩序,给自身创造一个充满幸福感爆棚的舒适家园。

倡议发起业主名单:李 进、吴江山、聂胜菊、 何 英、龚相星、付远军、王会会、何彩霞、张春霞、展 望、王 亚、卢 扬、张 怡、曹 萍、赵佳琪、刘冰心、吴换洋、周 正、姜建芳、唐卓乔、张 霖、徐明阳、孙 欣、龚 喜、龚大芬、王 欢、郑传丽、李吉达、史 波、李 菲、王 称、李爱国、吴换梅、张 以、龙 胜、胡艳华、王 玺、万家川、唐嘉梨、王 艳、李向国、朱雪琴、詹子力、吴培砚、张 蓓、付 伟、毕泰勇、申莲花、王富秋、柳琼友、张 韵、韩盈盈、田 芳、卢重秋、于 欢、皮国强、张 博、尚汝佶、张世茂、冷 昕、邓世星、黄丽萍、严 荆、王 颖、粟向军、张 干、胡雪松、罗开源、王世新、张盛超、张文静、周民谣、姚 琳、陈家远、徐应淑、吴峰林、汪 伟、黄丽萍、王良永、程广生、赵小静、黄建峰、刘艳玲、廖红霞、杨 楠、吕佳佳、张必丽、倪国静、沈 洋、付延功、胡朝霞、陈燕婷、陈艾艾、何宗辉、靳长峰、麻小娟、黄 强、李 黎、贾金营、薛 亮、王刚才、肖秋芳、唐 溢等等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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