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诚信是科技创新的基石。珠海校区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研作风学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科技部、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进一步压实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任务承担单位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主体责任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积极配合遵义医科大学科技处开展“坚守科研诚信 弘扬科学精神”专题教育活动。
校区从以下7个方面深入学习:(1)《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科技部会同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2019 年 9月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进行的修订)(2)《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 19 号(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国科金发诚〔2020〕96 号(2020 年 11 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委务会议修订)(4)《贵州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黔科通〔2020〕9 号(5) 《贵州省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工作指引》黔科通〔2022〕56 号(6)《遵义医科大学科研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遵医校办发〔2022〕24 号(7)遵义医科大学关于科研行为负面事件认定清单(第一批)的通知。具体开展工作如下:
1. 2022年11月10日珠海校区通过QQ(遵珠自然科学申报群)、微信群(遵医珠海科研工作管理群)等多种宣传方式,积极主动地开展宣传工作,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2. 2022年10月26日珠海校区组织校区全体导师开展高质量的专题活动,深入研讨领会科研学术规范的最新政策规定,明确导师在科研学术活动中的责任,查找剖析研诚信存在的问题,有效提升导师学术道德自律意识。
3. 2022年12月6日珠海校区对全校研究生进行科研诚信专题培训。
校区通过组织开展“集中学习与师生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科研诚信专题的培训和学习。全面加强了校区科研作风学风建设,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学术氛围不懈努力。校区将继续配合遵义医科大学科技处把科研诚信教育、学术道德建设作为常抓不懈的重要工作,促进校区科研工作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