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箱设置
书记、校长信箱是学校领导密切联系师生员工,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和建议的重要渠道。
二、信箱受理范围
凡是提交到我校“书记信箱”“校长信箱”信件,所反映的情况应该是学校范畴内相关事项,所反映的情况必须客观、属实。若反映问题事实不清、所提建议理由不充分、联系方式无效、无法核实内容真实性、不属于我校管辖范围的信件,私人信函、邀请函等不属于受理范围。
三、来信处理时限
从收到信件之日起,对学校政策有明确规定的来信应立即回复,紧急信件或重要事项原则上在1-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一般信件或事项原则上应在一周内办理完毕。反映问题比较复杂的信件或者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说明原因并在两周内给予回复。
四、来信处理流程
五、写信须知
1.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社会公德和书记校长信箱管理秩序,如实反映情况,不捏造、歪曲事实,不诽谤、诬告、陷害他人。
2.请留下姓名、电话、地址、电子信箱等,以便与您及时沟通联系。同一信件请不要重复提交。
3.请不要用链接网页或下载其他媒体报道的形式代替写信。
4.不属于受理范围,且不适合公开的问题视为无效问题,管理人员有权删除并且不再另行通知。
5.申请人可选择是否公开申请信息,若选择“同意”则会将申请人填写的所有信息(包括个人信息)公开,若选择“不同意”则不会公布该信息,并在填写完毕后系统会自动生成流水账号及查询密码,请申请人务必保存此账号及密码,便于非公开信息的查询。
热烈欢迎广大教职医护员工生及社会人士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建言献策,共同促进学校和谐发展。